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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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人民币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0万元(人民币元) |
评标办法 | ZZZDJ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3-08-25 09:00:33 |
递交时间 | 2023-08-25 09:00:35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0.2.1最高投标限价中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 1845.033493 万元;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及清单综合单价最高价。最高投标限价总价:1845.033493万元。 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时不得超过发布最高投标限价或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的,将视同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报价无效。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16 日前,可对最高投标限价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异议;招标人对最高投标限价若有调整,则在投标截止时间 16 日前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公示,投标人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总价: 1845.033493 万元;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时不得超过发布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将视同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报价无效。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16 日前,可对最高投标限价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异议;招标人对最高投标限价若有调整,则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公示,投标人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2、原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如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文件为准。 3、因本次招标文件修改并不实质性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均不变。 4、如投标人对本答疑修改通知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后24小时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处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将视同认可并接受本公告内容。 招标人: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芳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23年0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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