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2年南宁市棚户区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二、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0858001001
三、招标人名称:南宁市城市更新和物业管理指导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莫小霞、0771-5845386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景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黄国明、0771-2833331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9月11日
六、澄清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2日
序号 | 章节 | 条款号或条款名称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本项目因故延期,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20日 09时30分。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2.2 投标截止时间 | 本项目因故延期,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 2022年12月20日 09时30分 |
3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4.2.1 预付款支付 |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中央预算内投资的30%。 |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50%。 |
4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4.3.1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 | 2工程进度付款支付方式及比例: 本项目总工程量完成至30%时,支付至中央预算内投资的50%;总工程量完成至60%时,支付至中央预算内投资的80%;项目竣工验收备案通过后,支付至中央预算内投资的100%。 | 2 工程进度付款支付方式及比例: 本项目总工程量完成至30%时,支付至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50%;总工程量完成至50%时,支付至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70%;总工程量完成至70%时,支付至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 90%;项目竣工验收备案通过,工程费结算经南宁市政府投资工程结算管理有关规定的审核单位审定后,当结算价≥1919万元时,支付至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 100%,当结算价<1919万元时,按结算价支付完费用余款。 |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南宁市城市更新和物业管理指导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景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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