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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外业调查采样工作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 2023-01-11

根据吉林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安排,为按期完成吉林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外业调查采样招投标工作,经吉林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招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

一、招标单位:吉林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名称:吉林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外业调查采样

三、招标代理机构资质:

1.具备政府采购招投标代理资格及在政府信息平台备案的招标代理公司;

2.具备招标代理机构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

3.在招标工作中,市场行为规范、社会信用好,无不良行为。

四、服务内容:吉林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外业调查采样招标代理服务。

五、服务要求:

1.受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招标单位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2.招标代理范围:包括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备案、发布公告、接受投标人报名;组织开标、评标,提供招标前咨询以及招标后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3.招标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省和吉林市现行有关规定。

六、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方法:

(一)报价评审方法:

(1)吉林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外业调查采样每个点投资估算价为800.00(具体点位以国家下发总点位为准计算总金额),招标代理费招标控制价为总金额的2%

2)报名单位代理费有效报价下浮率须在0%~20.00%之间(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不在有效范围内的报价下浮率不予评审,其报名文件将被否决。

3)报名单位报价低于并接近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若出现多个相同报价的报名单位,则随机选取一家单位确定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二)报名单位所报价格为项目整体包干价。

(三)各报名单位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单位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七、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后至招投标工作结束。

八、结算方式:

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九、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在吉林市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的注册备案证明截图。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根据公告规定代理机构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5、报价书(自行拟定)。(提供原件校验,报名资料装订并用密封包装,加盖密封章,所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报名截止时间:2023111日16日12时

报 名 地 点:吉林市高新区长江街92号(万馨小区)

联 系 人 :金东哲

联 系 电 话:0432-64011080、13274423614

特此公告。

吉林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20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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