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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代理】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食堂采购招标公告

· 2023-02-27
[社会代理]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食堂采购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3-02-2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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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食堂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cggzy.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M-2023-02-00040

1.2项目名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食堂采购

1.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08万元

1.4采购需求:食堂采购

1.5合同履行期限:期限二年

1.6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符合以下政策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投标单位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近一年任意三个月完整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

2.3.2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

2.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3.4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

3.2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cggzy.com.cn/)。

3.3本项目采取网上方式报名。网上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如下: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信箱(xinchengitem@sina.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进行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中,潜在投标人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

3.4采购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截止(开标)时间:2023年3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栋101室四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芳草街1177号

联系方式:0431-89216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新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C座709室

联系方式:0431-819515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琪

电话:0431-81951535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89216911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芳草街1177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新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0431-8195153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C座709室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食堂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

508.000000

最高限价(万元)

508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食堂采购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符合以下政策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3.1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投标单位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近一年任意三个月完整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2.3.2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2.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3.4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3-02-27 08:3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cggzy.com.cn/)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网上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如下: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信箱(xinchengitem@sina.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进行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中,潜在投标人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0

公告期限

5

投标截止时间

2023-03-20 09:00

开标时间

2023-03-20 09:00

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栋101室四开标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叶琪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0431-8195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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