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

保标招标 > 招标机构 > 中标信息 > 滁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及公共机构运行服务项目

滁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及公共机构运行服务项目

· 2022-09-03

滁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及公共机构运行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滁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及公共机构运行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zcg201903-07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315

开标日期:201944830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环境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湖渠路15号院1号楼六层101

中标金额:贰佰叁拾捌万捌仟捌佰叁拾元整(¥238883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具体详见交易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童宗安、王桂红、杨俊杰 、姚锋 、方士萍

招标人名称: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滁州市琅琊西路

联系人:周黎明、王冰冰

联系方式:18255014300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中润国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长江商贸城B1号楼602

项目负责人:付世宝 联系电话:0550-3212987

收费标准:按照2018-2019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服务费报价标准

收费金额:8000元(含专家评审费2600.00元)

公告期限:201944日至201948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滁州市琅琊西路,联系电话:18255014300

若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服务窗口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0-301900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招标单位: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代理机构:安徽中润国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44

附件:

1、评标结果公告

2、交易文件

文章推荐:

it 基础设施维护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采招 2023-1171)

京大高速西坪收费站沉陷隐患整改项目结果公告

东进路北、六合路西地块地质勘察结果公告

【2023年9月4日-10月10日外购钢材】 中标结果公示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