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人民医院呼吸机、监护仪、气管镜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一标段)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明光市人民医院呼吸机、监护仪、气管镜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一标段) 项目编号:czcg202004-075-0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0日 开标日期:2020年04月30日15时00分 一标段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苏徽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龙华路466号天辰医药大市场3号楼1单元4楼东侧 中标金额:壹佰零陆万元整(¥:1060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李金阳、樊承彪、付琪、江家锦、朱献忠 招标人名称:明光市人民医院 地址:明光市明光大道379号 联系人:赵婉如 联系方式:13395505231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阳明北路2275号 项目负责人: 薛伟 联系电话:15205502199 收费标准:按照2018-2019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承诺的服务费报价标准收取(含专家评审费)。 收费金额:¥7830元(含专家评审费2080元) 公告期限:2020年05月06日至2020年05月07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明光市人民医院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明光市人民医院,联系电话:1339550523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明光市政务中心16楼1627办公室,联系人:冯主任、江主任,联系电话:0550-8020091、8030279。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招标人(盖章):明光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公司(盖章):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日:2020年05月06日
附件: 1、评标结果公告 2、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3、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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