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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道路隔离带及钟楼周边单杆月季补植项目(二次)

· 2022-09-03

新城区道路隔离带及钟楼周边单杆月季补植项目(二次)

中标(成交)公告(一标段)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新城区道路隔离带及钟楼周边单杆月季补植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czcg202006-119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1日

开标日期:2020年06月17日15时00分

一标段:

成交供应商名称:凤阳县绿潮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刘府镇曹店

成交金额:壹佰贰拾柒万元整(¥:1270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倪友常、屈正飞(组长)、曹勇

招标人名称: 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滁州市凤阳县

联系人:闻艳灵 联系方式:15956093931

招标机构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

项目负责人:吴孟泽 联系电话:18119713120

收费标准:按照滁州市2020-2021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交易中承诺的服务费报价标准,以中标价计算。专家评审费以实际支付为准由中标人支付。

公告期限:2020年06月19日至2020年06月24日(3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联系电话:1811971312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 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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