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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施工监理服务

· 2022-07-19
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施工监理服务
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施工监理服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施工监理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2-14115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7月19日 0时0分~2022年8月10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78.48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之一资质: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3)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化工石油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④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⑤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详见附件二)。 注: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查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拟报总监理工程师的使用状态,以免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拟报总监理工程师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信息登记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化工石油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8月10日 10时0分 - 2022年8月10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8开标室(中心本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7月19日 0时0分 - 2022年8月10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8月10日 9时45分 - 2022年8月10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8开标室(中心本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石工
  • 代理联系人:李工
  • 联系方式:020-37853057
  • 代理联系方式:020-61101333-1867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监督电话:020-83639364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
-黄阁门站段)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
段)以穗发改核准[2020]6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燃气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程册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大件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S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
一黄阁门站段)施工监理服务
2.1.2工程建设规模:
线路部分:管线起点为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终点为已建黄阁门站,管
径DN700.设计压力9.2MPa,线路总长度8.1公里:在位于黄阁大道转向莲溪大
道设置珠电二期预留阀井,并新建去分输阀井DN700管线,设计压力9.2MPa,
管线长度120m。管道采用三层PE结构防腐层,外加电流阴极保护。
场站部分:①新建小虎岛首站:新建加臭装置,气动切断阀以及配套出站管
线。出站管道规格为DN700,设计压力9.2MPa;②黄阁门站扩容改造:拆除门站
东南侧原有LNG气化站生产区,新建DN700进出站管线、进站截断阀、过滤、计
量、换热、调压、加臭及配套辅助设施,改造站内原有工艺装置区。站内预留与
市域9.2MPa管网互联互通的接驳口及与大鹏9.2MPa管道互联互通的接驳口。在
管道的黄阁大道与莲溪大道交界处设置一个DN700的埋地阀门,为珠江LNG电厂
二期供气预留接口。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2.1.4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总投资约2.26亿。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Y
2.2.2监理范围:上述工程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
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及信息
管理、安全文明、结算管理等监理服务工作。
2.2.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全部完成竣工验
收和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止。
2.3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78.4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之一资质: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3)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_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化工石
油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④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按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5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
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详见附件二)。
注: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并查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拟报总监理工程师的使用状态,以免出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拟报总监理工程师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
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
2
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有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信息登记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
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月_日00时00分至2022年_月_
日_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
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月_日00时00分至2022年_
月日时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
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
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2.2开标时间:2022年月日_时分。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
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
书面提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月_日
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
(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2年月_日_时_分至
3
2022年月_日_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_开标室。(电子
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
可以读取。)
5.22.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子
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https://eps.gd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
L/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10楼
联系人:石电电话:020-3785305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
联系人:李工电话:020-61101333-1867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10楼
联系电话:020-3785301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监督电话:02083639364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路34号
团有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
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
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
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
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
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
“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赔
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
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
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
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
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
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6
附件二:招标人有书面拒绝名单
单位名称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序号
1
风公司
限公司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穗发改核准【2020]61号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LNG应急调峰
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
阁门站段)项目核准的批复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
阁门站段)核准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
项批复如下:
一、为实现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气源接入广州市高压输配
系统,满足广州市天然气应急保障需求,同时带动广州市及周边地
区的环境改善和经济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
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
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项目(项目代码为:2020-4401
1
15-45-02-058533)。
项目单位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
三、项目主要新建高压管道7.95公里,设计压力9.2MPa,管线
起点为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终点为已建黄阁门站,途径留东
村、乌洲村及小虎村。同时在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内新建小虎
岛首站,并对黄阁门站进行扩容改造。在管道的黄阁大道与莲溪大
道交界处设置一个DN500的埋地阀门,为珠江LNG电厂二期供气预
留接口。该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
四、项目总投资为22651.1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1284.03万
元。项目资本金为6417.19万元,占总投资的28.33%,由企业自筹,其
余资金通过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建设及运行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环境
保护、安全监管等工作;要符合国家节能标准,在工程设计和设备
选择等方面充分考虑节能需要。在项目投产后,要加强社会稳定风
险跟踪监控,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运营管理,保证
项目安全运行。
六、招标内容核准意见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
站配套管线工程办理管线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的复函》(穗规划资源
业务函【2020】3939号)、《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
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项
12-
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的审查意见》(穗南发改函[2020]78
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
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
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
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办理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
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
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
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食和改革
发展
广州市发委员会发展
2020年年批垂据专迎草
(广州市)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
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统计局,南沙区发展改革
局,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
项目代码:2020-440115-45-02-058533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不采用招标方式
核准核准核准
核准核准核准
核准核准核准
核准核准核准
核准核准核准
核准核准核准
核准核准核准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同意
行政审批委托专用章
核淮部市盖章
2020年12月22日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月“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施工监理服务2.1招标项目概况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以穗发改核准[2020]6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2.2招标范围2.1.4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总投资约2.26亿。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场站部分:①新建小虎岛首站:新建加臭装置,气动切断阀以及配套出站管线。出站管道规格为DN700,设计压力9.2MPa;②黄阁门站扩容改造:拆除门站东南侧原有LNG气化站生产区,新建DN700进出站管线、进站截断阀、过滤、计量、换热、调压、加臭及配套辅助设施,改造站内原有工艺装置区。站内预留与市域9.2MPa管网互联互通的接驳口及与大鹏9.2MPa管道互联互通的接驳口。在管道的黄阁大道与莲溪大道交界处设置一个DN700的埋地阀门,为珠江LNG电厂二期供气预留接口。线路部分:管线起点为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终点为已建黄阁门站,管径DN700,设计压力9.2MPa,线路总长度8.1公里;在位于黄阁大道转向莲溪大道设置珠电二期预留阀井,并新建去分输阀井DN700管线,设计压力9.2MPa,管线长度120m。管道采用三层PE结构防腐层,外加电流阴极保护。2.1.2工程建设规模: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之一资质:3.投标人资格要求2.3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78.48万元2.2.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止。2.2.2监理范围:上述工程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及信息管理、安全文明、结算管理等监理服务工作。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3.4其他要求: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化工石油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注: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查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拟报总监理工程师的使用状态,以免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拟报总监理工程师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信息登记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⑤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详见附件二)。④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4.2.2开标时间:2022年8月10日10时00分。4.2.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7月19日00时00分至2022年8月10日10时00分。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9日00时00分至2022年8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1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4.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7.联系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gd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6.发布公告的媒介5.2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09时45分至2022年8月10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8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工电话:020-61101333-1867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石工电话:020-37853057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10楼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路34号监督电话:020-83639364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电话:020-37853017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10楼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投标人声明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声明企业:(企业公章)特此声明。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附件二:招标人有书面拒绝名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
序号单位名称
1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招标机构签章位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施工监理服务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一卷2目录2022年月
第一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88第三卷88第五章委托人要求75第二卷7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5
1.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另册招标公告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23-24楼联系人:石工电话:020-38254249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联系人:李工电话:020-61101333-1867
1.1.4招标项目名称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施工监理服务
1.1.5项目建设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1.1.6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暂定总工期约 6 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开工令为准。
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详见招标公告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招标公告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
1.3.2监理服务期限详见招标公告
1.3.3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财务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业绩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信誉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发包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3、由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发包人现有的资料。发包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
形式:/
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
形式: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合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我是投标人(供应商)”->“我的投标”->“招标答疑提问”查询项目并提问。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发布。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形式:网上答疑
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3.2.3报价方式自行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写报价。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78.48万元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正常报价范围为[最高投标限价×80%,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此范围的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形式。收取方式:(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2)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相关文本原件,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文本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评审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其办理的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在网上予以公示。(3)本项目允许递交电子保函,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操作指引。2、缴纳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2 万元□不要求
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4)存在串通投标、围标情况的;(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允许他人挂靠投标或借用本公司名义投标的;(6)提供虚假投标文件、虚假证明、虚假承诺/声明/保证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7)法律或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不要求。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不要求。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不要求。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
3.7.3A(2)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3.7.3A(3)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指引。
4.1.1(B)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指引。
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23-24楼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施工监理服务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 年 月 日时前不得开启
4.2.1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
5.1(B)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5.2(B)开标程序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公示期限:3日
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
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10%。□不要求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附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指引。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将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指引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光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为招标人提供监理服务过程中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6)违反监理合同约定自行调换或未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更换项目总监的;(7)委派的项目总监已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且任职数量不符合相关规定并拒绝按照任职承诺书的规定更换的。
10.2其他费用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该部分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10.3招标失败的情形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通过形式评审、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0.4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情形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4.1款确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0.5中标候选人公示要求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
10.6监理人员管理特别要求关于中标后监理人员管理的特别提醒:1)监理人不得更换投标时承诺投入的项目总监、总监代表,监理人有合法的理由提出申请(如伤亡、被吊销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等不能再从事监理工作)并经招标人批准更换相关人员的,监理人可不承担违约责任;否则招标人将按监理合同约定追究监理人违约责任,并将监理人该不诚信行为上报广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纳入监理单位诚信考核。2)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调换项目总监的,被调换的项目总监半年内不得再作为监理人参加委托人后续招标项目时拟委派监理机构的项目总监。3)除项目总监和总监代表外,其余监理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招标人不要求更换时不得更换。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意向(附前任和后任人员的详细履历资料),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即使是招标人要求或同意更换的监理人员,其替代人员的资质及能力仍应得到招标人的认可。4)如招标人认为监理人员的数量、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不能满足监理工作所需时,招标人有权另行聘请符合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所聘请监理人员的工资按照不低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中附表四“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相应人员职级对应的工日费用标准上限的2.5倍支付,该费用已包括在本合同监理酬金内,由监理人向所聘监理人员支付。必要时招标人有权从本合同监理酬金中直接支付。(发生上述情形,招标人将书面报告建设主管部门、招标监督机构)5)其他人员管理要求详见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10.7否决投标条款否决投标条款: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附件或未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及签名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不予解密、开启,并由招标人作无效标处理。4、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5、按投标报价的算术校核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6、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7、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7.6.1项规定提交履约担保,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并通报。9、投标文件符合列于《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中所有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任一情形不符合均为无效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1.1招标项目概况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响应和偏差本项目严禁分包。1.11分包
(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
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6)投标文件格式;(5)委托人要求;(4)合同条款及格式;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招标文件的异议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6)资格审查资料(5)监理报酬清单(4)投标保证金(3)联合体协议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2投标报价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7)监理大纲;
3.3投标有效期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投标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6备选投标方案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投标文件的编制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B)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A)5.开标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1)宣布开标纪律;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6)开标结束。(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6.评标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1中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4定标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2评标结果异议
7.7签订合同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1在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履约保证金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5中标通知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投诉
项目名称: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记录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导出为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文件递交情况投标文件解密情况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
最高投标限价: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结果通知书格式)附件四:中标通知书(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通知书格式)附件三:问题的澄清(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问题澄清格式)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问题澄清通知格式)年月日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2、获奖业绩(根据具体招标项目专业对应奖项):①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②国家级奖指全国地区的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③省级或市级奖项是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工程质量奖项。④非质量类获奖不予计算。⑤同一工程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算。说明:1、类似工程项目是指:设计压力4.0MPa或以上压力等级的天然气输送管道工程以及进站设计压力4.0MPa或以上的天然气接收门站施工工程或调压站施工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技术指标、服务范围、竣工验收时间等信息,业绩时间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件六:确认通知(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通知格式)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三名做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则由评委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相等得分的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机器码不同投标人机器码相同,视为不合格。
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与投标登记时一致;
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修正无依据;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串通投标情形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资信业绩部分:35分监理大纲部分:35分投标报价:30分其他评分因素: /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当通过初步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大于5名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总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通过初步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小于或等于5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正常报价范围为[最高投标限价×80%,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此范围的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以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点,报价偏差率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2.2.4(1)资信业绩部分(35分)企业业绩(3)自2017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项目,每项得1分,最多得3分。(以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
获奖业绩(1)自2017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获得过省级的每项得0.5分,获得市级的每项得0.25分。本项最多得1分。
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绩(6)满足要求、能胜任总监工作要求,具有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2017年1月1日至今担任总监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监理项目每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15)除总监外,(1)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注册专业为化工石油工程专业的,每人得分3分,其他不得分,最多得9分。(2)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同时具有本企业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每人得分3分,最多得3分。(3)现场监理员具有建设监理行业协会培训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员上岗证、同时具有安全监理员上岗证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3分。本项目最多得分15分。(须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拟投入的检测设备及交通工具(5)拟投入的检测设备及交通工具至少包括:埋地管道防腐检测仪、电火花检测仪、测厚仪、焊缝检测尺、露点仪、气体检测仪、接地电阻测量仪、专用于本工程的汽车的。以投标人承诺为准,承诺开工后配齐的得5分;未承诺或缺少任何一项的不得分。
企业信用(5)最近 10 年内连续 5 年或以上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得5分; 最近 10 年内连续 4年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得3分; 最近 10 年内连续 3 年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得1分;以颁发证书为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5分。
2.2.4(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35)投资控制措施(3分)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措施为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无措施不得分。
进度控制措施(3分)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措施为优得3分;良得2分;措施为一般得1分;无措施不得分。
质量控制措施(3分)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措施为优得3分;良得2分;措施为一般得1分;无措施不得分。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3分)管理方法合理有效,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得3分;良得2分;措施为一般得1分;无措施不得分。
组织协调(3分)协调方法合理有效,针对性强、措施为优得3分;良得2分;措施为一般得1分;无措施不得分。
监理工作程序(3分)有清晰的工作流程图、工作准则。满足要求得3分;基本满足要求得2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5分)管理措施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无措施不得分。
重点难点监控措施(5分)要求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可操作。措施为优得5分;良得3分;措施为一般得1分;无措施不得分。
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的管理(3分)管理方法合理有效、有具体措施,措施为优得3分;良得2分;措施为一般得1分;无措施不得分。
合理化建议(2分)具有科学、合理、可行及具体措施的优得2分;一般1分;差得0分。
承接业务能力优势(2)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自行书面陈述承接本项目业务能力优势;本项最多得2分。
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0)/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报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0分;投标有效投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偏1%扣1.5分,每下偏1%扣1分,最多扣100分。最后乘以报价权重30%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1.评标方法(第三章正文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版))6、投标人各部分得分为将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5、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其他主要人员和总监理工程师均需提供近一个月本单位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核实后续中标人以上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3、其他主要人员资历: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B;(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详细评审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2.3投标人得分=A+B+C+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评标结果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工程名称: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
工程地点:广州市
合同编号:
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人:
签订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一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第四部分合同附件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二部分标准条件第一部分监理合同协议书目录
附件七燃气管道工程WHS质量控制关键点设置表附件六履约保函格式及预付款保函附件五投入本项目的检测设备及交通工具附件四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计划表附件三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汇总表附件二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
工程概况:工程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工程名称: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委托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与监理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部分监理合同协议书
(2)黄阁门站扩容改造:拆除门站东南侧原有LNG气化站生产区,新建DN700进出站管线、进站截断阀、过滤、计量、换热、调压、加臭及配套辅助设施,改造站内原有工艺装置区。站内预留与市域9.2MPa管网互联互通的接驳口及与大鹏9.2MPa管道互联互通的接驳口。在管道的黄阁大道与莲溪大道交界处设置一个DN700的埋地阀门,为珠江LNG电厂二期供气预留接口。(1)新建小虎岛首站:新建加臭装置,气动切断阀以及配套出站管线。出站管道规格为DN700,设计压力9.2MPa。2、场站部分管线起点为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终点为已建黄阁门站,管径DN700,设计压力9.2MPa,线路总长度8.1公里;在位于黄阁大道转向莲溪大道设置珠电二期预留阀井,并新建去分输阀井DN700管线,设计压力9.2MPa,管线长度120m。管道采用三层PE结构防腐层,外加电流阴极保护。1、线路部分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段新建高压燃气管道8.1km,新建小虎岛首站及扩建黄阁门站。
2.本合同协议书1.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的,如下述各部分存在不一致之处,以先后排列次序为优先: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监理范围:上述工程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及信息管理、安全文明、结算管理等监理服务工作。项目概算:2.26亿。
8.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其中更优响应将优先于招标文件解释)7.招标文件(包括补充、修改、澄清文件、答疑纪要等)6.中标通知书5.本合同标准条件4.本合同附件3.本合同专用条件
其中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6%增值税。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六、合同价款: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件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本合同一式八份,其中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本合同监理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至完成结算及保修期结束之日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后自然失效。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颁布新的增值税率或乙方原因不能提供6%增值税专用发票,则税前价不变,按税率差调整价款。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国家政策和工程进度等因素的影响,6%增值税、监理人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差旅费、现场补贴、公司管理费、劳保用品费、办公室和现场必备的办公器具(包括计算机)、会议室用房、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合理的购置及使用费用、现场的住宿费、电话通讯费及其他任何必要的管理费用等均含在合同总价内。合同价款在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电话:电话:邮编:邮编:帐号: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⑶“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⑵“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⑴“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第二部分标准条件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⑼“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⑻“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⑺“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⑹“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⑸“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⑷“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监理人义务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⑾“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份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⑽“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第八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委托人义务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漏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⑴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⑴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第十七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监理人权利第十六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明确。第十五条监理人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人员工地住房等由监理人自理。⑵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⑺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⑹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⑸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事先向委托人报告。⑷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⑶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供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⑵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第二十条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委托人权利第十九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第十八条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但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⑼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计量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⑻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第二十五条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监理人责任第二十四条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第二十三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第二十二条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第二十一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计量支付、工程设计变更及材料供应和使用等重大问题具有最后确定权。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第二十九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委托人责任第二十八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第三十二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第三十一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工作量增加或工作时间延长,应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条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监理报酬第三十八条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第三十七条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六条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第三十五条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四十三条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其他第四十二条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第四十一条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第四十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第三十九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三十九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争议的解决第四十八条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第四十七条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声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第四十六条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四十五条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第四十四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二条本合同运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12)“合同有效期”是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之日止。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本专用条件对本合同标准条件中有需要进行定义、解释或具体约定的条款内容进行补充、删除或修改,其条款序号与标准条件中的一一对应,并且专用条件较标准条件具优先解释权。专用条件中缺号的条款表示按标准条件中对应的条款执行。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四十九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委托监理合同;二、监理依据3、广东省广州市有关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规定和办法。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的法规、条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一、适用法规
委托人发出的指令。经委托人审批认可,由监理人编制的监理规划;国家和广州地区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施工和验收规范;广州地区现行的有关工程结算定额和文件;经委托人审查认可的本工程正式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纸、说明以及会审记录、有关工程洽商的技术、施工洽商记录、设计修改和变更文件;委托人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或备忘录、委托人与管理人签订的建设管理合同;
4.1.3、即使是委托人要求或同意更换的监理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及经验仍应得到委托人的认可,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监理人承担。4.1.2、监理人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主要监理人员时,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人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委托人;更换其他监理人员,监理人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监理人员;委托人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的派驻人员。4.1.1、监理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将监理人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承包人。监理人应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委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监理人投标时参与评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派驻现场,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情况见合同附件4、5。本合同不允许设置总监代表。4.1、监理人员:第四条监理人员、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监理人义务
4.1.6、监理人在本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职责。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监理人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期限内提出意见的,视为批准,但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对该工作、工程、材料、工程设备等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对监理人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应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异议,监理人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监理人逾期未回复的,承包人有权拒绝执行上述指示。监理人发出的指示应送达承包人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的人员。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专用条件第4.3.1.27条款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4.1.5、监理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授权发出监理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其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紧急情况下,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或避免工程受损,监理人员可以口头形式发出指示,该指示与书面形式的指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必须在发出口头指示后24小时内补发书面监理指示,补发的书面监理指示应与口头指示一致。4.1.4、监理人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
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4.3、监理工作内容4.2.2、工程项目的管理:负责对整个工程内各专项工程的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协调。协调各进驻单位(包括总包与分包单位)工程同步建设,对各进驻单位工程进度统一调控,以使各进驻单位施工期间能够做到井然有序,不相互干扰、制约。4.2.1、工程施工监理:包括隶属于本工程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结算管理等监理服务工作;协调各工序之间的施工关系,协助委托人做好征借地拆迁管理、施工期间有关设计管理等工作;监督和帮助承包商依法加强对工程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按委托人授权处理与施工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务,为工程按时、高质量完成提供优质服务。4.2、监理范围:4.1.7、监理人应指定一名注册造价工程师作为造价管理总负责人负责与委托人、承包方和监理人在造价事务方面的协调工作。造价工程师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合同(工程)变更费用/索赔费用、合同结算和合同款项支付等的审核,协助委托人编制竣工决算以及协助委托人完成造价资料管理等工作。
4.3.1.5、检查承包人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检查承包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承包人项目经理资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检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情况。4.3.1.4、审查承包人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委托人。监理人应要求承包人按照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需要调整的,监理人应按程序重新审查。4.3.1.3、定期(原则上每周一次)召开监理例会,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解决工程监理相关问题。监理人可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解决监理工作范围内工程专项问题。负责整理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的会议纪要,与会各方代表会签。4.3.1.2、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委托人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负责整理会议纪要,与会各方代表会签。4.3.1.1、及时编制监理规划,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委托人。4.3.1工程实施阶段服务
4.3.1.11、检查、复核承包人报送的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签署意见;查验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4.3.1.10、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监理人员应参加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负责整理会议纪要。4.3.1.9、对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工程,以及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4.3.1.8、暂停施工事件发生时,监理人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情况。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承包人提出复工申请的,监理人应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复工令;承包人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承包人恢复施工。4.3.1.7、监理人接到承包人的开工申请之日起3日内应予以回复。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4.3.1.6、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委托人。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4.3.1.17、审查承包人报审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提出审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委托人。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计划以及设计和施工组织方案说明后7日内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4.3.1.16、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督促承包人及时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签署意见。4.3.1.1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存在问题的,应要求承包人及时整改;合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承包人应提前21日将可以开始进行竣工试验的日期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在该日期后14日内,确定竣工试验具体时间。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日内通知承包人,指出在竣工验收前承包人还需进行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应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直至监理人同意为止。监理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28日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同意承包人的竣工验收申请,并应在收到该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28日内提请委托人进行竣工验收。4.3.1.1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人报验的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人报验的分部工程进行验收,签署验收意见。对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监理人应拒绝签认,并严禁承包人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人未按时进行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4.3.1.13、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按附件九的要求对质量关键控制点进行控制,填写相应记录。4.3.1.12、审查承包人报送的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按照有关规定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平行检验。对已进场经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监理人应要求承包人限期将其撤出施工现场。
(1)、承包人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费用索赔;4.3.1.22、监理人批准承包人费用索赔应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4.3.1.21、监理人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费用的原始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监理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日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委托人。监理人对索赔报告存在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4.3.1.20、审查工程变更方案、工程量签证,对变更预算、进度款支付、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对工程变更形成初步的书面审核意见。工程量的计算必须提供计算书。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日内予以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后送交委托人,委托人履行必要程序后决定确认与否。4.3.1.19、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调整进度计划,并向委托人报告工期延误风险。4.3.1.18、承包人可以在实际进度发生滞后的当月25日前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监理人批准;监理人也可以直接向承包人作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指示,承包人应按该指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报监理人批准。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后7日内作出审核、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监理人在批复前应获得委托人同意。
(3)、施工进度滞后影响到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2)、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1)、承包人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工程延期;4.3.1.23、监理人批准工程延期应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3)、索赔事件造成承包人直接经济损失。(2)、索赔事件是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不可抗力除外;
(4)、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3)、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2)、监理细则(1)、监理规划4.3.1.25、需移交给委托人的监理文件资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资料:4.3.1.24、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编制、传递监理文件资料,按《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规范》(DBJ440100/T153—2012)的要求组卷后移交给委托人,数量为原件一式两份,复印件一份。。
(10)、质量缺陷/隐患处理表(9)、监理工程师通知单(8)、工程暂停令(7)、复工报告(6)、开工报告(5)、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16)、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15)、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14)、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13)、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12)、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表(11)、质量事故报告
4.3.1.27、工程合同当事人进行商定或确定时(不包括委托人与监理人之间进行商定或确定),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会同工程合同当事人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约定审慎做出公正的确定。总监理工程师应将确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合同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工程合同当事人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没有异议的,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有异议,按照当事人的合同约定处理。争议解决前,合同当事人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争议解决后,争议解决的结果与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不一致的,按照争议解决的结果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4.3.1.26、定期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监理情况,包括监理周报,月报、年报。监理人还要就工程建设的重要阶段提出监理报告。监理报告内容的范围及深度应达到国家或行业有关部门对监理报告的要求及规定。(20)、质量评估报告(19)、工程监理竣工总结(18)、合同变更材料(17)、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
委托人义务第七条合同双方对提供给对方的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的有关资料,如有保密要求的,要在提供的资料上注明保密等级,另一方应按密级为对方保密,如发生泄密,由责任方承担有关责任。4.3.2.3、监理人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应核实修复工程费用,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4.3.2.2、对委托人或使用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应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和记录,要求承包人予以修复,并监督实施,合格后予以签认。4.3.2.1在保修期内,委托人要求监理人到达现场的,监理人必须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2日内到达现场,履行监理职责。4.3.2工程保修阶段服务
委托人应要求承包人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第十二条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第十一条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在按委托人要求提交完整资料后,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委托人原则上应在1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重大事件回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若在特殊情况下有特殊时间要求的,委托人应根据情况按监理人要求的时间及时答复。委托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无偿提供一份有关规划报建资料给监理人;在第三方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一周内无偿提供两份施工图纸给监理人。缺项的资料,在委托人收到资料后一周内及时向监理人提供。第十条双方约定,委托人应按下述时间提供工程资料:
委托人权利第十九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承包人对委托人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交委托人审核后确定。第十八条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但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有权提出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经委托人同意后实施。监理人权利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无第十五条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无
24.4在委托人、委托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检查中,严禁总监理工程师未经委托人现场代表批准不在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累计不在现场的次数应少于两次。发生上述任何情形之一,予以通报批评一次并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24.3总监理工程师未经委托人现场代表批准不参加每周的监理例会或委托人召开的协调会,每缺席一次予以通报批评一次并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24.2项目施工期间,总监理工程师每月驻场不少于20日,未经委托人现场代表批准不在场,每日处以10000元的违约金。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因事离场2日或2日以上应经委托人现场代表批准,否则每人每次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24.1监理人未按专用条件第四条4.1.1要求配置总监理工程师的,每次处以100000元的违约金并责令改正;未按专用条件第四条4.1.1要求配置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每人每次处以50000元的违约金并责令改正;未按专用条件第四条4.1.1要求配置监理员的,每人每次处以10000元的违约金并责令改正。监理人拒不改正的,委托人可以向监理人终止合同。委托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监理人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如监理人在责任期内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和规定执行,违反下述任一条款,接受委托人的通报批评,并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二十四条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
24.10监理人员未按专用条件第四条4.3.1.13点要求对质量关键控制点进行控制的,每次处以2000元的违约金。24.9专业监理工程师未能及时发现参建单位报送的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所存在问题的,每次处以3000元的违约金。24.8监理人未能按要求认真组织施工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或经监理人审核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严重不合理,导致施工组织混乱的,每项处以3000元的违约金。24.7监理人未能及时发现施工图纸的重大错误并向委托人报告的,每次处以10000元的违约金。24.6监理人未能按要求将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报送委托人的,每延误一日处以500元的违约金。24.5监理人未能按委托人要求及时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每次处以25000元的违约金;监理人未能按委托人要求及时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每人每次处以15000元的违约金。
24.16监理人对工程计量、现场签证弄虚作假的,每宗处以10000元的违约金;对工程进度款支付及工程变更未认真审核造成委托人损失的,该损失由监理人承担,并每次处以10000元的违约金。24.15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其他质量、安全问题或缺陷,监理人未提出质疑或不责令承包人及时处置的,每次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24.14因监理人怠于履行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控制监理工作,导致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的,每次处以50000元的违约金。24.13因监理人未履行相关管理责任导致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问题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罚款的,每次处以2000元的违约金。24.12监理人的检测仪器及设备不能保持良好运作性能并影响了监理人开展正常工作的,每件每日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24.11监理人的检测仪器及设备未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数量、规格、时间进场的,每件每日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24.22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明显不真实、不合理、不合法的资料予以确认并同意提交给委托人的,每次处以2000元的违约金。24.21监理人利用监理职权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包括无偿使用承包人提供的工作、生活、娱乐设施等,每发现一次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24.20对工程暂停及复工、费用索赔、施工合同争议或解除的调解和处理以及其他监理工作,监理人不履行或怠于履行的,每次处以2000元的违约金。24.19监理人未按要求收集、保管、提交工程监理资料的,每次处以2000元的违约金。24.18监理人未按时提交监理周报、月报、监理总结、质量评估报告的,每次扣减1000元的违约金。24.17监理人对工程计量、现场签证工程量的审核,包括在现场签证、变更审核、结算审核等过程中的对工程量的数量、以及工程量的计量方式的审核,每宗审核有误,每宗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委托人责任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因监理人原因而造成的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赔偿总额为实际损失的100%。监理人责任上述条款所述监理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将会在当期监理服务费支付中扣除。监理人累计通报批评不应超过三次。否则,委托人将此作为监理人行为不良记录上报建设主管部门。24.24监理人未按专用条件第四条4.3.1.19点要求工作时,每次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24.23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方案、人员材料机械报验资料后的3日内,监理人须出具审批意见,否则每延误1日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监理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日内予以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后送交委托人,否则每延误1日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后自然终止。本合同监理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至完成竣工结算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第三十二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委托人确认是否延长完成时间,合同价保持固定不变。发生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按委托人指定的期限内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第三十一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可相应延长,监理人的报酬计算方式按照监理合同协议书第六条约定进行计算。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如因非委托人原因造成监理人遭受损失,委托人不承担责任,但监理人可要求委托人依法协助其向责任人追偿。第二十九条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其直接经济损失。
第三十六条如委托人或委托人上级主管部门对本项目实施计划发生调整或终止,监理人须按照委托人要求相应调整实施计划,合同价保持固定不变,必要时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监理人所发生的工作量按实结算。35.3包括执行监理工作所引起的一切费用,含监理直接成本、监理间接成本、监理税金和监理利润。包括(但不限于)监理人员工资、旅费、住宿费、往返工地现场交通费、所需外部服务支出、行政管理人员工资(如行政、管理、经销、后勤和指导人员薪金)、事假、病假和假日薪金支出、各类人员保险费支出、退休费等津贴支出、监理人有关规定交缴的有关税金总额,如营业税、所得税和个人入息税等项。35.2包括必要的取样、监督各种材料送样检测等费用;超时工作、节假日加班、以及各部分工期延长的监理服务及其他为适当地完成约定监理服务范围的一切费用。35.1监理报酬必须包括各阶段所需要的增加、减少监理工程师的所有费用,还包括工程结束后的质量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所需要的费用。第三十五条监理报酬监理报酬
A等额的预付款保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八。合同生效日期起14日内,监理人提交下列单据经委托人审核无误后21日内,委托人支付给监理人本合同价的20%作为预付款:39.1合同预付款第三十九条合同价款的支付第三十八条履约保函应使用合同中规定的格式。如监理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时间提交履约保函,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监理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且委托人并不因此承担监理人为参与本项目投标、签订、履行本合同所投入的任何前期费用和损失。第三十七条监理人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委托人提供履约保函,作为监理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该保函须由银行出具,获得保函的费用以及延长保函期限的费用均由监理人承担。监理人不履行或怠于履行其在本合同书项下任何一项义务,即构成违约,委托人有权用履约保函的资金补偿其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及收取违约金等。该保函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该保函有效期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工程交工验收完成后三个月内。如在保函有效期内,监理人未完全履行合同或合同双方存在合同纠纷并且尚未完全得到解决,监理人应无条件在保函到期日前办理完毕保函延期或续办保函手续,保函延期或续办保函的有效期应到上述纠纷最终解决且双方所有债权债务结清时止。
B完成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线路部分施工后,支付合同价的20%,累计支付50%;A完成小虎岛首站施工后,支付合同价的10%,累计支付30%;委托人按下列时间及金额,并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后21日内,向监理人支付监理服务费。39.2合同进度款C经委托人认可的由监理人开户银行开具的金额为本合同总价款10%的不可撤销的以委托人为受益人的履约保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八。B金额为合同价的20%的正式发票。
39.3质量保证金的支付G完成工程施工结算审定,并在本合同结算审定后,支付至合同结算价的97%。F工程竣工资料(监理资料)移交委托人档案室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5%。E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D工程实体验收后支付合同价的10%,累计支付70%。C完成黄阁门站扩容改造施工后,支付合同价的10%,累计支付60%(包含预付款转为进度款,预付款转为进度款后预付款保函退回监理人);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应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五条奖励办法:无。其他第四十一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监理酬金。合同结算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
乙方:甲方:廉洁协议对应合同名称:附件一廉洁协议第四部分合同附件
(四)建立健全自我监督机制,开展廉洁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自觉承担合同义务。(一)严格遵守关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管理、物资采购、投资并购、国有资产处置等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规定。第一条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为了增强甲乙双方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意识,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机制,营造守法诚信、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央、省和广州市有关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规定,特订立本廉洁协议:
(三)不准向乙方泄露涉及有关业务活动的内部决策机密;(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为乙方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与平台;(一)贯彻落实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业的规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九)不准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内容。(八)不准参与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和公正开展的其他活动;(七)不准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与甲方有关的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第三方单位;(六)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四)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三)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二)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甲方的母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及甲方的其他关联公司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一)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乙方及其下属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在与甲方业务活动的交往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及其下属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洁协议第一、三条约定的,经查证属实,甲方可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实施一定期限的市场禁入,以及有权立即单方解除与乙方已签订的相关业务合同以终止相关业务合作;乙方及其下属企业的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甲方违反本廉洁协议第一条、甲方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洁协议第二条约定的,经查证属实,严格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相关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条法律责任(七)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洁协议规定的,应向甲方单位举报。甲方受理举报部门: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020-37852099】;举报传真:【020-37852095】;举报邮箱:【gzrqjwbgs@gdg.com.cn】。(六)不准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五)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取、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甲乙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廉洁协议前已仔细阅读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对本廉洁协议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已清楚知悉并承诺遵守。本廉洁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六条协议书份数(二)除非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新的廉洁协议,否则本廉洁协议在甲方与乙方存在业务关系期间均对双方产生约束力。(一)本廉洁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第五条协议生效及法律效力
总监:联系电话:邮箱:附件二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年月日年月日(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附件四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计划表附件三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汇总表(须满足投标文件的承诺)监理员:联系电话:专业监理工程师:联系电话:
序号姓名职称执业资格或职业资格或毕业证专业证明在本项目中担任的岗位(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备注
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
序号姓 名在本项目中任职投入计划备 注
线路施工阶段阀室房屋建筑施工阶段阀室工艺设备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审核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工程保修阶段
(受益人名称)______________:履约保函附件六履约保函及预付款保函格式附件五投入本项目的检测设备及交通工具注:本表应列入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请在相应的投入阶段栏内打“√”
序号检测设备及交通工具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备注
1检测设备
…………
2交通工具
…………
4.对于现在或将来的产生的税收、税费、收费、扣减费用或预提款项,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3.本保函适用于本合同以及在本合同项下作出的、给予的或同意的所有修订、更改或附加部分,不论我行是否收到该修订、更改或附加部分。我行放弃取得有关上述修订、更改或附加部分的通知的权利。2.如果申请人未能履行或者承担由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任何责任,我行将在收到贵公司书面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以通知中规定的方式支付贵方要求的合计不超过的款项。1.我行向贵公司保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我行,(履约保函出具银行)在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保证以(币种)向贵公司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格的百分之XX(XX%)的金额,即的金额。我行保证不以任何理由追索。我行的权利义务的继承人和受让人亦受同样的约束。我行同意下述条件:本保函作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申请人”)的履约保函,系为贵公司和申请人就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订立的第号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出具。
日期: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开立保函银行名称)(盖章)6.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5.本保函条款构成我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有关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及贵方同意的时间的宽限或其他延长或特许或贵方的其他作为或不作为都不能免除、解除或豁免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任何索赔通知须在本保函到期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我银行。本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论本保函正本是否退回我银行注销。我银行还同意:在你方和承包方之间的合同条件、合同项下的工程或合同文件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后,我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或修改也无须通知我银行。我银行______________(银行名称)受承包方委托,作为保证人和主要债务人,当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就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支付不超过上述保证金额的款额,也不要求你方先向承包方提出此项要求;以保证在承包方没有履行合同协议条款的责任时,你方可以向承包方收回全部预付款。根据______________(工程合同名称)(合同编号:)的合同协议条款第条规定,______________(下称“承包方”)应向你方提交预付款银行保函,金额为人民币_元,以保证其忠实地履行合同的上述条款。(发包方名称)______________预付款银行保函
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名:(开立保函银行名称)(盖章)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二卷注:W点是见证点,H点是停工待检点,S点是旁站点。燃气管道工程WHS质量控制关键点设置表附件七:燃气管道工程WHS质量控制关键点设置表
序号质量控制点控制内容控制点统计质量控制单位备注对业主代表要求
WHS施工监理设计业主
1人员、材料、设备、机具进场检验人员证照检查并备案,证照需和施工要求一致且有效。所有进场材料、设备,必须按广州燃气集团推荐材料和施工图纸要求选用,核查进场材料黄单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不合格的更换至合格为止 H停工待检点(H)质量控制记录表现场检查签证确认,合格后签发下一道工序
2测量放线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标注位置进行放线,临时水准点、管道轴线控制桩、高程桩,应经过复核后方可使用,并应定期校核。施工放线工作完成后,应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认可,施工测量应准确。H停工待检点(H)质量控制记录表现场检查签证确认,合格后签发下一道工序
3开挖管沟管道沟槽应按设计规定的平面位置和标高开挖。当采用人工开挖且无地下水时,槽底预留值宜为0.05~0.10m;当采用机械开挖或有地下水时,槽底预留值不应小于0.15m;管道安装前应人工清底至设计标高。W见证点(w)质量控制记录表大于30米的工程至少每30米检查1次;小于30米的工程至少1次
4钢质燃气管道的焊接严格按照设计说明要求进行见证,焊工是否与备案情况相符,管道焊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5和《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的有关规定执行。钢管组装焊接前必须进行清扫,管内不得有泥土、石块、沙粒、杂物、焊条等,且不应有积水,钢管坡口应无毛刺、浮锈、熔渣及油污物。管道的切割及坡口加工应采用机械方法,当采用气割等热加工方法时,必须除去坡口表面的氧化皮,并进行打磨,确保坡口平整,并可见金属光泽。焊口标识应符合管段图、设计要求。S旁站点(s)质量控制记录表抽检比例不得低于设计说明要求,且须对特殊关键焊缝指定抽检,焊缝射线探伤点应由业主代表或业主代表委托监理随机指定。
5埋地钢管焊缝质量外观检查、焊口防腐质量检查焊接符合规范要求,焊缝表面应无裂纹、夹渣、重皮、表面气孔等缺陷。防腐外观检查:表面应平整,无皱折、无气泡、无烧焦炭化等现象;应有胶粘剂均匀溢出;H停工待检点(H)质量控制记录表管道覆土前,业主代表在规定时间内至现场
6燃气管道下沟前的沟槽检查应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控制管道的平面位置、高程、坡度,局部超挖部分应回填压实。当沟底无地下水时,超挖在0.15m以内,可采用原土回填;超挖在0.15m及以上,可采用石灰土(石粉)处理。当沟底有地下水或含水量较大时,应采用级配砂石或天然砂石回填至设计标高。超挖部分回填后应压实,其密实度应接近原地基天然土的密实度。管道安装前,管沟积水应抽净。W见证点(w)质量控制记录表大于30米的工程至少每30米检查1次;小于30米的工程至少1次
7管道覆土前、后检查管道下沟前必须对防腐层进行100%的外观检查。检查记录:回填前应进行100%电火花检漏,回填后必须对防腐层完整性进行全线检查。不合格必须返工处理直至合格。管道埋深、管沟宽度、警示带设置、示踪线设置和回填均应符合设计要求。H停工待检点(H)质量控制记录表业主代表在规定时间内至现场进行核对
8管道吊装及高空作业高空作业人员持证、作业前安全绳检查、警示围蔽情况、监护人员到位情况、安全防护措施准备情况S旁站点(S)质量控制记录表现场随机抽检,抽查次数不得少于3次
9遇障碍需加保护的特殊管段确保安全距离符合规范要求,控制弯头等焊接工艺质量,防腐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路由偏移应在规划许可范围内。当燃气管道从其他管线的沟槽中或沟槽下穿过时,应加钢套管,钢套管防腐采用挤压聚乙烯防腐层三层结构,采用加强级防腐。H停工待检点(H)质量控制记录表现场检查签证确认,合格后签发下一道工序
10穿越公路或定向钻的导向、回拖严格按照图纸说明要求进行旁站检查。管道回托前应对焊缝外观质量、防腐质量进行检查。S旁站点(S)质量控制记录表管道回托前应对焊缝外观质量、防腐质量进行检查
11阀门气密性试验按国家现行标准《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69规定的严密性试验要求执行。S旁站点(S)质量控制记录表必须检查施工记录
12管道吹扫按国家现行标准《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69规定的试验要求执行。S旁站点(S)质量控制记录表检查吹扫前和吹扫后施工情况
13管道强度试验按国家现行标准《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69规定的强度试验要求执行。S旁站点(S)质量控制记录表旁站监督
14管道严密性试验按国家现行标准《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69规定的严密性试验要求执行。S旁站点(S)质量控制记录表24小时内取3个时间点以上进行见证,每两个时间点时间间隔不得低于6小时,首个时间点和最后一个时间点需间隔24小时以上。
15设计变更,及特殊情况需设计现场确认或提供技术支持按规范要求出设计变更或提供设计意见H停工待检点(H)质量控制记录表业主代表在规定时间内至现场确认
建设规模:建设单位: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施工监理服务1、项目概况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在本章中明确相应的监理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监理要求
2、监理范围及内容地址地貌、气候及气象条件:(投标人自行踏勘)周边环境:(投标人自行踏勘)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场站部分:①新建小虎岛首站:新建加臭装置,气动切断阀以及配套出站管线。出站管道规格为DN700,设计压力9.2MPa;②黄阁门站扩容改造:拆除门站东南侧原有LNG气化站生产区,新建DN700进出站管线、进站截断阀、过滤、计量、换热、调压、加臭及配套辅助设施,改造站内原有工艺装置区。站内预留与市域9.2MPa管网互联互通的接驳口及与大鹏9.2MPa管道互联互通的接驳口。在管道的黄阁大道与莲溪大道交界处设置一个DN700的埋地阀门,为珠江LNG电厂二期供气预留接口。线路部分:管线起点为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终点为已建黄阁门站,管径DN700,设计压力9.2MPa,线路总长度8.1公里;在位于黄阁大道转向莲溪大道设置珠电二期预留阀井,并新建去分输阀井DN700管线,设计压力9.2MPa,管线长度120m。管道采用三层PE结构防腐层,外加电流阴极保护。
1)监理方将以全面和及时的方式,尽职、稳定、勤勉、履行工作和合同,其根据合同提供或履行的所有工作和服务将符合合同的规定、委托人的要求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标准和国内的先进做法;(1)基本要求监理工作主要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对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在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协助委托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过程中应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全过程监理工作,使本工程项目全面地实现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除此之外,监理工作内容还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监理工作内容:上述工程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及信息管理、安全文明、结算管理等监理服务工作。监理范围:
b.监理规划大纲和实施细则a.项目管理体制和制度5)监理方根据项目监理工作需求,编制项目管理文件,报委托人审批后实施,项目管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4)监理方聘用的总监理工程师、关键人员、主要技术及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能确保监理方充分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和实施本项工作的经验、资格和能力。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方撤换监理机构的任何人员,监理方应根据委托人的要求立即撤换相关的监理机构人员,与此相关的费用及任何损害赔偿和责任均由监理方自行负责。新的人选应于24小时内提交委托人批准,并于委托人批准后的72小时内到达工作岗位;3)应根据合同的规定和委托人的要求,接受委托人的HSE及其他方面的培训并遵守委托人的规章制度;2)通过监理方的工作,保证对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及HSE等方面进行最优的控制和管理。服从并且遵从委托人的指令和指导,加强对承包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承包人的工作符合合同的规定和委托人的要求;
h.内部工作协调方案及程序g.HSE管理方案、体系及程序f.现场管理方案和措施e.质量管理和控制方案、体系及程序d.工程进度和费用的控制方案及程序c监理机构织机构
7)总监理师每周定期向委托人汇报监理工作情况;6)监理方至少每两个月对监理项目部工作进行检查,并就监理工作征求委托人意见,并根据委托人要求及时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包括总监);i.其他方面k.文件管理及控制程序j.与委托人的工作协调方案及程序i.外部工作协调方案及程序
4)监督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准备。3)组织审查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图预决算;2)组织与协调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之间的设计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1)承担委托人在设计阶段的技术顾问;(2)施工准备阶段监理8)监理项目部应接受委托人的监督,严格请销假制度。总监理师每月在本合同项目现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0工作日,且离开项目工作现场必须向委托人请假;其余监理人员离开项目工作现场必须向委托人项目部请假,在获得允许的情况下才能离开。监理方项目部所有人员不得在该项目以外兼职。否则视为合同违约。
4)制定施工总体规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施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HSE保证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工程进度计划及其他相关文件),向委托人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和国家的相关规定签署相关的文件,下达单位工程施工开工令;3)向承包人办理建设现场移交手续;2)定期组织召开现场工程协调例会、安全例会、质量例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1)负责检查承包人是否具备开工条件,批准承包人开工申请报告;(4)施工阶段监理(3)根据委托人要求,参与设备材料的进场验收,工程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种类、规格、质量、数量及相关方面进行检查和检验,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和设备应及时制止承包商使用并向委托人报告。
10)对工程建设中的健康、安全和环保等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并督促承包商整改,及时将施工中的健康、安全和环保情况报告委托人,并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和国家的相关规定签署相关的文件;9)对工程进度实施检查、监督和管理,促使承包商按工程进度计划施工,并及时将工程进度情况书面报告委托人,并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和国家的相关规定签署相关的文件;8)主持协商委托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监理方本身提出的设计变更,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设计变更、承包商的工作变更及其他相关事项的设想和建议提供参考性意见、建议和咨询;7)检查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审核安全措施,对施工现场进行旁站,尤其是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做好平行检查记录;6)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质量以及保管领用;5)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工程材料、构件和设备的采购清单;
16)按照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划分,组织各阶段的验收,最终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并签署监理意见。15)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施工文件的归档准备工作。14)对工程实体质量和现场工作进行检查及验收。13)监督管理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主持协商合同条款的变更,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处理索赔事项。12)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办理和/或协助委托人办理和/或协助承包商办理与工程相关的审批和许可事宜;11)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审查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向委托人提供参考性意见、建议和咨询并协助委托人处理索赔事宜;
1)检查工程质量状况,并向委托人提供工程质量报告;(5)调试阶段监理20)完成合同规定、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所要求的、和委托人要求的其他工作。19)编写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8)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档案资料。17)审核EPC总包商的工程付款申请,审核工程结算,并确认承包人的结算申请,向委托人提出书面的审核意见。
2)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进度里程碑节点,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各级施工计划,审查计划的工期安排、作业间逻辑的合理性、与上级计划的符合性。同时应审查资源计划中各种资源的投入是否满足进度要求,包括作业时间投入、人力投入、施工机具投入等。1)在审批承包人提供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时,按照保质量、保工期、降低成本的原则,审查承包人的专项进度计划,向承包人提出要求或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7)进度控制要求,监理方应在该项目中承担如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6)在保证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地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关系。3)督促责任单位维修。2)组织鉴定质量问题责任;
8)在履行合同期间,监理方以日报、周报和月报形式向委托人报告工作的实际进展状况。7)运用委托人指定进度控制管理软件,对施工承包人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跟踪管理,建立或制作有关工程进度的分类视图,对工程实际进度与目标计划进行对比,提出进度分析报告,定期或随时应委托人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将分析结果报告委托人。对于工程落后的原因及应采取的措施,提出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或建议。6)审查、核实承包人提供的日、周、月等进度报告。包括设计阶段、采办阶段、施工阶段、调试阶段的所有进度报告文件。审查其报告是否与实际进度保持一致并提出审查意见。5)配合委托人进度控制相关人员,审查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衡量系统的所有文件,包括工程进度计划横道图、人力投入直方图、相关资源投入计划、工程量的计算、工程进度S曲线等。4)审查承包人提出的与工期变更有关的索赔文件,判别其必要性和真实性,提供可证明的相关支持文件,做出是否同意其延长工期的判断意见,并报委托人批准。3)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赶工计划及相应资源计划的合理性、有效性,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并得到委托人同意。
c.现场承包人人员、机具情况;b.下一个工作日的计划;a.描述当天进行的作业内容、完成的工作量;主要内容包括:日报:向委托人提交监理工作日报、周报、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的专项报告,按委托人确定的报告时间和报告周期按时提交委托人,并保证这些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报告的具体格式和内容与委托人协商后确定。
c.人力投入状况;b.本周完成主要工作;a.项目进展情况的概述,包括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等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周报:d.监理投入的人员数量;
i.本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h.监理费用办理情况;g.收到及发出或正在办理的文件资料情况;f.上一周遗留问题的落实状况;e.HSE状况;d.项目大事记
c.人力投入情况报告;b.本月已完成主要工作及累计完成的工作;a.项目进展情况的概述,包括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等情况;主要内容包括:月报:j.下周工作安排等。
i.下月主要工作安排。h.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g.监理费用办理情况;f.收到及发出或正在办理的文件资料情况;e.HSE状况;d.项目大事记;
c.督促并检查承包人编制竣工资料管理办法,在施工实施过程中,负责竣工资料的采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做到竣工资料管理的真实性、实时性。b.督促并检查承包人在本项目中的管理文件清单,确保编制文件满足管理文件编制清单要求。a.编制项目信息、文档管理方案,按照CDP文件要求建立信息编码系统,确定信息管理流程,明确项目文档编码规则,对文档处理、控制、保管和存档进行有效管理,确保项目文档的完整性和规范性。2)竣工资料管理要求1)监理方使用二维码或RFID技术,开展人员电子化信息入场和设备电子化信息入场报验,形成人员档案库和施工设备档案库。各人员和设备能够满足委托人管理要求。(9)智能化、电子化项目建设要求
c.监理方成立本单位实施小组,明确主管领导和设置专职岗位,组织和参加培训,建立相适应的网络和办公环境。按要求组织进行数据采集及审核,作为数据采集及审核工作的主要责任机构,对所采集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b.监理方有明确的管理部门,建立完善的信息传递网络和沟通机制,有完善的全生命周期数据采集及审核管理方案,资源投入充足,保证数据采集录入审核与工程同步。a.编制监理数据采集及审核管理办法,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数据采集及审核要求,编写数据采集及审核方案。3)全生命周期数据采集、审核e.委托人将在本工程推广应用竣工资料电子化工作,督促承包人应按照要求开展竣工资料电子化的工作。d.督促并检查承包人建立完善的信息传递网络和沟通机制,确保有完善的竣工资料管理方案,资源投入充足,保证竣工资料编制与工程同步。
5)监理方配置专人负责现场视频监控监督工作,以保证现场视频监控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4)监理方设置专人负责机具工况数据的采集审核监督工作,以保证工况数据采集的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g.全生命周期系统数据采集及审核进度与进度款支付挂接,凡是申请进度款的单位,必须附上全生命周期系统数据采集及审核进度确认单,采集及审核进度与实际不符的或不满足要求的,暂停支付进度款。f.监理方数据范围根据CDP数据规定(非结构化文件)。e.监理方项目部需配备宽带网络条件,每名数据人员配置PC电脑等办公设备。d.监理方设置本单位专职数据(结构化文件)采集及审核人员,数据填报技术人员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备熟练操作应用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使用全生命周期数据库进行数据填报,现场数据采用项目管理助手开展数据的实时审核,保证数据同步施工,同步采集,同步移交数据,以保证数据的真实、及时、准确及完整。
(2)委托人与工程承包人的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1)国家现行的建设安装工程和化工石油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本工程的监理过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工程监理方面的文件、规定、规范、标准、规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3、监理依据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止。投标人应确保中新知识城配套管线工程的建设满足招标人批准的项目规格书、规范、标准和国家建设法规、监理法规和国家强制性建设标准的要求。
4、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监理方应按照新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监理。(5)委托人与监理方签订的监理合同。(4)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3)经批准的本工程设计图纸、文件;
序号专业类别数量基本要求备注(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总监、总监代表
1.1总监理工程师1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毕业证
1.2总监代表1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化工石油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二、专业人员
2.1专业监理工程师(市政或化工石油)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化工石油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毕业证
2.2测量工程师1具备测量或勘测专业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职称证书
2.3安全工程师1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安全培训证书或上岗证。职称证书、安全培训证书或上岗证
2.4造价工程师1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师注册证
2.5资料管理员1具备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资料员培训证书或上岗证。职称证书、资料员培训证书或上岗证
2.6监理员2具有市政或化工石油类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2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职称证书
合计10
5、监理工作目标要求4、造价专业工程师其中一人须按招标人要求到指定地点驻场服务,接受招标人考核管理。3、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其它人员的工作经验年限以简历表描述为准。2、若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属香港人士,须满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及阶段,调整各个专业监理人员进场时间,具体以招标人批复为准。注:
a、单位工程合格率为100%;4)质量控制目标3)进度控制目标:工程进度按期完成。2)工期目标:确保工程按确定的里程碑计划完成。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目标的实现。1)工程建设总体控制目标
g、管道埋深合格率100%;f、设备、阀门及仪表安装对号率100%;e、管道防腐及补口补伤一次合格率99%;d、管道焊接一次合格率达到96%;c、工程材料质量的合格率为100%;b、工程设备、机具的完好率为10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环境管理目标: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号)、《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第62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蔽的通知》(穗建质〔2008〕1008号)。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5)HSE管理目标i、竣工资料移交在交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完成;h、阴保一次合格率100%;
(3)工程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及其他文件;(2)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本工程的监理过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工程监理方面的文件、规定、规范、标准、规程,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工程的监理依据具体如下:二、适用规范标准投资控制目标:所监理项目结算的建安工程费不超过本项目概算批复中对应的建安工程费。
三、成果文件要求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监理方应按照新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监理。(7)其他监理依据。(6)合同履行中与监理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5)委托人签订的勘察、设计和施工承包合同;(4)本工程监理的委托合同及补充合同;
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审文件资料;3)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纪要;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1.成果文件的组成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和招标人要求
10)工程质量检查报验资料及工程有关验收资料;9)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文件资料;8)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报验文件资料;7)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复工令、开工或复工报审文件资料;6)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文件资料;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文件资料;
16)工程质量或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文件资料;15)监理月报、监理日志、旁站记录;14)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会议纪要;13)监理通知单、工作联系单与监理报告;12)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文件资料;11)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及工程延期文件资料;
4.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一式4份,3.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满足本项目监理服务要求。2.成果文件的深度:满足本项目监理服务要求。19)委托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18)监理工作总结;17)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竣工验收监理文件资料;
四、委托人财产清单6.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满足本项目监理服务要求。3)其他要求。2)电子版的要求::与纸质版一致的电子版文件1)纸质版的要求::一式4份,5.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
1.施工场地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接口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二)委托人提供的资料3.委托人提供的设施清单:无;2.委托人提供的设备清单:无;1.委托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无。现场办公、食宿、交通、通讯等费用由监理方自行承担。其他人员办公、住宿、交通、通讯等由监理方自行提供,费用自理。由监理方自行解决,含在投标报价中;(一)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7.其他与工程项目相关的资料。6.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交底单;5.技术标准、规范清单;4.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资料;3.委托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2.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2.委托人提供的交通条件:无。1.委托人提供的生活条件:由监理方自行解决,含在投标报价中。五、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2.委托人财产退还要求:工程完工后监理方将委托人财产全数完好地退还给委托人。1.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监理方对委托人财产保存完好,避免有损坏或丢失等情况发生;(三)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4.监理方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办公桌椅、文件柜等。3.监理方自备的交通工具:出行车辆等。2.监理方自备的办公设备: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1.监理方自备的工作手册: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六、监理方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3.委托人提供的网络、通讯条件:无。
第三卷委托人的其他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按监理合同。七、委托人的其他要求7.监理方自备的试验用房、样品用房:/6.监理方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监理方需自备必需的检验测量仪器以满足本项目监理服务要求,监理方应在投标时提供此清单,进场后必须保证能按时到位并投用;。5.监理方自备的安全设施: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四、监理报酬清单三、投标保证金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目录年月日
(招标人名称):(一)投标函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七、其他资料六、监理大纲五、资格审查资料
(4)监理报酬清单;(3)投标保证金;(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函附录》中的投标报价和监理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内不撤销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7)其他资料。(6)监理大纲;(5)资格审查资料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5)除伤亡、吊销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等合法原因不能再从事监理工作情形外,如我方更换项目总监、总监代表,接受贵单位1年内拒绝我方参与贵单位后续工程投标的处理。(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网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7.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我司提交的所有投标资料真实可靠,并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前,如招标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工程招标监督机构等提出复查投标资料原件的,我方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供。如未能及时提供或提供核查的原件不齐全或者投标资料弄虚作假的,我方将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果已取得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等。6.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满足“委托人要求”中的所有内容。
(二)投标函附录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电话:
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备注
1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技术职称:注册证号:
2监理服务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3合同价款确定方式按合同约定
4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
5拟投入本项目监理机构人数人数:
6投标总报价
7法 人 营 业执 照 证 号法 人 营 业执 照 证 号:
8资 质 等 级及 证 书 号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
9需要建设单位提 供的配合条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可自定)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1.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注: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保证金(注: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文本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三、投标保证金(格式可自定)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
监理费用成本明细四、监理报酬清单我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现保证:我方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或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名称):
粘 贴 处
序号监理报酬分项名称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金额(元)备注
1
2
3
4
5
……
合计报价(元)
传真:电话: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盖公章)备注:合计费用应与投标书的监理费报价一致。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可自定)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基本情况表(格式可自定)五、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
传 真网 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其中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格式可自定)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三)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本项目资格审查阶段不要求提供)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
证书名称级别证号
拟投入本项目的通讯、办公、检测设备清单(六)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格式可自定)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6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五)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可自定)
姓 名年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职 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名称及型号申请单位能达到的程度简述(由申请单位填写)
数量(台套)拟投入本项目情况(台套)
新购自有租赁
通讯设备有线电话
传真机
打印机
……
办公设备复印机
数码相机
摄像机
电 脑
……
检测设备水准仪
经纬仪
全站仪
30米钢卷尺
5米钢卷尺
激光垂准仪
混凝土回弹仪
建筑工程检测尺
焊接检测尺
读数显微镜
涂层测厚仪
游标卡尺
扭矩扳手
……
交通工具
其他
(七)投标人声明格式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单位(盖章):2、投标人可自行补充其他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设施,以及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检测的协议。备注:1、如投标人中标,招标人将据此清单与中标的监理单位核查进场的监理设施。
二、监理范围、监理内容;一、监理工程概况;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监理大纲六、监理大纲(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八、合同、信息管理方案;七、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六、拟投入的监理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五、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四、监理机构设置(监理组织架构框图)、岗位职责;三、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有)七、其他资料十一、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十、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九、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电子签名委托书
委托人(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电话:
020-61101333
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广州LNG应
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施工监理服
务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备案活动。被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
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
委托人确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
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担。
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
其代理签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
托人承担。
特此委托。
集集团
团有限公司
委托人(公章):广州烨
2022年5日
招标基础资料说明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我单位负责的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
站-黄阁门站段)施工监理服务招标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已
具备招标条件。
特此说明。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
宝宝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我单位负责的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
源站-黄阁门站段)施工监理服务招标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李耀康同志作
为本项目招标的授权代表,办理该项目的招标工作相关事宜,请给予
接洽。
特此证明。
有限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222年7月15日
工程招标代理委托书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兹委托贵公司为我单位拟建的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
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的施工监理服务招标代理机构,
请按照建设工程招标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做好该项目的招标代
理工作。
特此委托。
集团
委托单位:广州燃气集团有限
2022年7月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招标人声明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我单位就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
气源站-黄阁门站段)施工监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
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
二、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相符。
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其中
企业资信评分项总得分具有同等竞争力的潜在投标人不少于3
名]。
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
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
和公开通报。
有限
广州然气集团限
招标人公章
2022年7月15日
招标申请函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我单位负责建设的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
气源站-黄阁门站段),目前完成了立项等工作,已具备招标条件。按
照国家、省、市招标管理的有关规定,拟委托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
公司组织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
门站段)施工监理服务项目的招标工作并申请启动招标程序,息请批
准为盼。
招标人:广州乐上精品限司
2年7月1日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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