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淮北矿业水面光伏发电项目配套13.6WM/27.2WMh储能项目、袁一矿-藕池变110kV线路及升压站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GN2023-12-3756),现对本项目作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
件
件14.3.2付款审核和支付
付款审核和支付增加以下内容:
增加以下内容:发包人可聘请
发包人可聘请
第三方进行造价咨询审计。如发包人聘请第三方进行造价
第三方进行造价咨询审计。如发包人聘请第三方进行造价
咨询审计的,凡工程审减率超过
咨询审计的,凡工程审减率超过5%的,其超过部分审计
的,其超过部分审计
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从工程结算中扣除。扣除的
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从工程结算中扣除。扣除的
审计费用标准按发包人与第三方造价咨询审计单位签订的
审计费用标准按发包人与第三方造价咨询审计单位签订的
有关合同执行。
有关合同执行。
此招标澄清补充通知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 系 人:周宏彬,曹志强
电 话:0551-65199536/17775059772,0551-65199547
202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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