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芜湖市荆山河上中段(湾沚区段)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标(三次招标) | |||
项目编号 | WH12GC2024SL2298(任务书编号:FS34022120240002号) | |||
标段名称 | 芜湖市荆山河上中段(湾沚区段)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标(三次招标) | |||
标段编号 | WH12GC2024SL229801-2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湾沚区水务局 | ||
地址 | 芜湖市湾沚区行政2号楼9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孟工0553-879112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新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芜湖南路延伸段弋江 综合楼A幢四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黄燕17756542890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3月20日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江苏九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水土保持工程施 工监理乙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1.54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叶志强 | |||
证书编号:2210006021 | ||||
证书名称: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 ||||
工期(天) | 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 任期结束止,预计共24个月。其中缺陷责 任期12个月。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详见附件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详见附件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河南明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水土保持工程施 工监理甲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1.47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王海涛 | |||
证书编号:2210030438 | ||||
证书名称: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 ||||
工期(天) | 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 任期结束止,预计共24个月。其中缺陷责 任期12个月。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详见附件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详见附件 | |||
| 单位名称 | 江苏河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水土保持工程施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1.67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沈永乐 | |
证书编号:2210021204 | ||
证书名称: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 ||
工期(天) | 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 任期结束止,预计共24个月。其中缺陷责 任期12个月。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详见附件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详见附件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 原因 | 安徽江淮水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未提供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资 质证书,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不 通过。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 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 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 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 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 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 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 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 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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