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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河平山县城段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 2024-05-09
招标公告名称: 冶河平山县城段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M1301000205522749004002
招标内容:

冶河平山县城段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冶河平山县城段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EPC总承包 已由 平山县行政审批局 以 平行审投资[2023]10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冶河平山县城段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EPC总承包;2.1.2建设地点:冶河平山县城段(包括西庄村段、文昌公园段、秀水公园段、明珠公园段、杨树林公园段、滨河公园段、丽水湾段)2.1.3建设内容:恢复重建受损绿地155846平方米,公园道路6246平方米、塑胶跑道2940平方米、石板路3906平方米、观景平台2240平方米、护栏3303米、护坡5400立方米,恢复重建明珠公园音乐喷泉1处,修复橡胶坝控制室1处,维修箱变3台,修复公共厕所1座,修复管理用房1处,环境治理20225立方米,更换垃圾桶、座椅、路灯及修复其他公园配套基础设施。本项目均在旧址恢复重建,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2.1.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2.1.5计划工期:设计周期25日历天;施工工期95日历天;2.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配套设备及施工主要材料的采购等工作。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1.2业绩要求:/
3.1.3财务要求:/
3.1.4信誉要求: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1)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此项目投标。(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4)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5)各潜在投标人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0311-66187855。注册完成后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进行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两个平台均需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投标文件(河北 CA 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河北 CA,请及时办理),缺一不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如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09 00:00 至 2024-05-14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5-3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5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广信联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平山县轻工路1号 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建设南大街249号中房联合广场9号办公楼15层1515号
邮编:

0504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盖佳恒

联系人: 刘建忠
电话:

0311-82935296

电话: 0311-85853364
传真:

0311-82935296

传真: 0311-85853364
电子邮件:

psxzfj@126.com

电子邮件: guangxinlianhep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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