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冶河平山县城段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 |||||||||||||||||||||||||||||||||||||||
---|---|---|---|---|---|---|---|---|---|---|---|---|---|---|---|---|---|---|---|---|---|---|---|---|---|---|---|---|---|---|---|---|---|---|---|---|---|---|---|---|
招标公告编号: | M1301000205522749004002 | |||||||||||||||||||||||||||||||||||||||
招标内容: | ||||||||||||||||||||||||||||||||||||||||
冶河平山县城段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冶河平山县城段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EPC总承包 已由 平山县行政审批局 以 平行审投资[2023]10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冶河平山县城段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EPC总承包;2.1.2建设地点:冶河平山县城段(包括西庄村段、文昌公园段、秀水公园段、明珠公园段、杨树林公园段、滨河公园段、丽水湾段)2.1.3建设内容:恢复重建受损绿地155846平方米,公园道路6246平方米、塑胶跑道2940平方米、石板路3906平方米、观景平台2240平方米、护栏3303米、护坡5400立方米,恢复重建明珠公园音乐喷泉1处,修复橡胶坝控制室1处,维修箱变3台,修复公共厕所1座,修复管理用房1处,环境治理20225立方米,更换垃圾桶、座椅、路灯及修复其他公园配套基础设施。本项目均在旧址恢复重建,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2.1.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2.1.5计划工期:设计周期25日历天;施工工期95日历天;2.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如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09 00:00 至 2024-05-14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5-3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5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