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 H7FSCG24D01X0034 FS34082620240006号
二、项目名称: 凉亭镇茶叶加工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三、 成交 信息
供应商名称:哈尔滨元立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 107号赫时小区(会展中央建设项目)1栋 1 单元 21层 2 号
成交金额: 贰拾玖万陆仟元整 ( 296000.00 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 贰拾陆万陆仟肆佰元整( 2664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 物 类 |
名称: 智能双热风复合杀青理条机 品牌: 中上 型 号: ZS-PVK 数量: 1台 单价: 41869 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姜华 、夏荣安、张新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计价格 [2002]1980号文服务类标准计取,金额为: 4440 元,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0556-782875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宿松县凉亭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宿松县凉亭镇凉亭河通政街 85 号
联系方式: 136 2556 12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 02栋16-18号
联系方式: 1 83 5564 63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程 先生
电 话: 136 2556 1259
十、附件
1. 询价通知书
2.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附件信息:
评标情况一览表
公告
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1)
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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